湖北中盛洪湖厂房招商信息
标的物


标的物为位于湖北省洪湖市戴家场镇代市路(洪旭大道)的工业土地及房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荆州市分行根据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2013)鄂沙市执字第00174-2号《民事裁定书》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未过户,原产权人为洪湖市亿丰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产权证记载内容为:所有权人为洪湖市亿丰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权证号为洪湖市房权证戴家场字第021200238号、021200239号、130800005号,建筑面积为2739.56㎡;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洪湖国用(2007)第2181号,土地面积6405.92㎡。


参考价
本标的物的参考价位224万元。


特别说明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行已取得该拍卖资产抵债裁定书((2013)鄂沙市执字第00174-2号),但尚未办理过户,目前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行实际控制尚未出租,不存在纠纷,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及产权转移手续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行协助办理。拍卖成交后,过户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行名下的税费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行缴纳,再次办理过户至竞买人名下手续过程中,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应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并且缴纳。
2、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该房产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拖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湖北中盛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86271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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