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蕲土资告字[2013]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经蕲春县人民政府批准,受蕲春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拟公开拍卖蕲春县夏漕砖厂二期储备一号、二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如下:
地块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性控制指标 |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一号 |
漕河镇枫树林居委会 |
50775.77 |
居住
用地 |
70年 |
≤3.0 |
≤30% |
≥30% |
2000 |
二号 |
48469.47 |
20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个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拍卖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 1日后到蕲春县国土资源局或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1日后到蕲春县国土资源局和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4月18 日下午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蕲春县国土资源局或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3年 4 月18 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蕲春县国土资源局和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不专门组织现场查勘,竞买者可咨询或自行踏勘。
七、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到蕲春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办理进场交易证明书,蕲春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成交确认书和进场交易证明书办理用地手续。
八、本次拍卖定于2013年 4月19 日上午10时在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38号纺织大楼十楼会议室举行。
九、联系方式及竞买保证金账户:
1、蕲春县国土资源局 (蕲春县漕河四路128号)
联系人:(蕲春)詹先生 电 话:13337403485
2、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武昌徐东大街338号)
联系人: (武汉)蔡女士 电 话:13627249902 027-86779969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武汉岳家嘴支行
帐 号:053001040005302
十:监督单位
蕲春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电话 0713-7223902
蕲春县国土资源局 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