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梅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梅国土告字【2012】19号
经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黄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黄梅县2010-87-1、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主要规划指标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次)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10-87-1 |
黄梅镇竹林咀社区
(黄梅县E1号路西侧) |
13045.5 |
商服用地
(3261 m2) |
40 |
1.0<R<3.5 |
<30% |
≥30% |
2230 |
960 |
10 |
住宅用地
(9784.5m2) |
70 |
2010-87-2 |
黄梅镇竹林咀社区
(黄梅县E1号路西侧) |
22164.8 |
商服用地
(5541 m2) |
40 |
1.0<R<3.5 |
<30% |
≥30% |
3770 |
1650 |
10 |
住宅用地
(16623.8m2) |
7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按条件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28日,到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或黄梅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拍卖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竞买人现场踏勘,申请人自行到现场踏勘,也可以联系出让人进行现场踏勘。
六、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28日,到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12:00时。竞买人参与2012-87-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向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下同)交纳竞买保证金960万元和拍卖保证金80万元。竞买人参与2012-87-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向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交纳竞买保证金1650万元和拍卖保证金120万元。
竞买保证金和拍卖保证金的指定银行账户为: 户 名: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汉口银行复兴村支行 账 号:486021000040724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2年9月28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拍卖会时间为:2012年9月29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滨湖大厦会议室(湖北省博物馆对面)。
八、联系方式: 1、黄梅县国土资源局 电 话:13995946618 联 系 人:程雄兵
2、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38号 电 话:027-86779969、13307130123 联 系 人:李先生
黄梅县国土资源局 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九月七日
|